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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联荣金属幕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时间:2025-01-13 江门市联荣金属幕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恩维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江门市联荣金属幕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本次公告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联荣金属幕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银洲湖纸业基地A区深茂铁路衙前段南侧地块 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银洲湖纸业基地A区深茂铁路衙前段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13107.58平方米(约19.66亩),建筑面积为14472.00平方米,其主要建筑物包括金属加工车间、前处理及喷涂生产车间、办公宿舍楼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铝合金装饰板材及门窗9万平方米、钢铁制品1万平方米、不锈钢制品1.5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联荣金属幕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中心广场二楼商铺26号 联系人:黄生 联系方式:1314877932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恩维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桥头大街228号之三1018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819204582; 158976169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江门市联荣金属幕墙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